井下軌道運輸炸藥車也叫礦用爆炸品軌道運送車,根據(jù)軌距的不同也可分為600軌距雷管車,762軌距雷管車,900軌距雷管車,礦用爆破地點的運輸常根據(jù)配比,所以一般常需要炸藥車和雷管車配套使用,但因這兩種的物資特性,運輸車輛之間需間隔5米以保障安全。
前期的運輸車輛常用簡易礦車焊制,沒有相應的資質(zhì)認證,近期的安全項目整改中,火工品的運輸工具也逐漸要求使用持有檢測報告和防爆檢測報告的合規(guī)產(chǎn)品。
軌道運輸炸藥車需有以下證件方可下井運輸:
1.檢測報告,且名稱需帶有礦用,可移動式字體
2.移動式爆炸危險品存放箱的防爆檢測報告,以此判定運輸車輛的防爆特性。
3.防靜電報告
4.煤安證(MA)或者礦安證(KA),根據(jù)礦山是煤礦還是非煤礦山而定的。
整體車輛由兩部分組成:箱體+礦車,箱體門板用厚度達7mm的鋼板焊制,內(nèi)置防靜電木板和阻燃墊,配置雙鎖,開門方式可定制,礦車需確定軌距和軸心距,根據(jù)箱體大小定制,并要確認好是否是斜井,好配置碰頭。
其他注意事項可聯(lián)系客服,因各地礦山情況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