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切斷技術要求
鋼材的切斷可以采用冷切割(鋸切、剪切)或熱切割(等離子切割、火焰切割),冷切割優(yōu)先采用鋸切,熱切割宜優(yōu)先采用等離子切割,熱切割后對切割面進行處理。
2.1.3制彎技術要求
零件的制彎,根據(jù)設計文件和施工圖規(guī)定采用冷彎(宜在室溫下)或均勻熱彎(加熱溫度為900℃~950℃),但不得不均勻加熱制彎,如采用割炬、割嘴烘烤等制彎。
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在溫度分別下降到750℃和800℃之前,結束加工,Q420、Q460鋼在熱變形加工后適當保溫緩冷并符合高強鋼熱加工的有關規(guī)定。
2.1.4制孔技術要求
除設計文件或圖紙注明孔的制作方法外,不同材質允許沖孔的最大厚度符合表3規(guī)定,大于表中規(guī)定時采用鉆孔工藝。
沖孔后構件周圍表面不得有明顯的凹面缺陷,大于0.3mm的毛刺應清除;鉆孔后孔內壁粗糙度應達到3.2μm≤Ra≤6.3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