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是歐盟《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條例》(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
SVHC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是REACH法規(guī)下管控的一類物質,從2008年ECHA公布第一批15項SVHC至今,SVHC總計有20多批次,200多項物質。若產品中含有SVHC,則需履行相應義務。
1、若物品中含有高關注物質(即SVHC),并且含量小于0.1%,無需通報和主動進行信息傳遞,但是如果進口商或消費者要求,則有義務提供相關信息;
2、若物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時年出口量小于1噸,必須向下游進口商進行告知和相關信息傳遞,同時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說明,信息傳遞通常包括SDS安全數(shù)表等;
3、若物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時年出口量大于1噸,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工作;
4、應消費者要求,物品的所有供應商應該收到要求的45天內,提供給消費者其可獲取的充足信息,以使物品安全使用。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質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