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取樣器符合GB/T11147《石油瀝青取樣法》國家標準,適用于液體瀝青在生產(chǎn)、貯存或交貨驗收地點的取樣。
瀝青取樣器:從不能攪拌的貯罐(流體或經(jīng)加熱可變成流體)中取樣時,應先關閉進料閥和出料閥,然后取樣。用瀝青取樣器按液面高的上、中、下位置(液面高各三分之一等分內(nèi),但距罐底不得小于液面高的六分之一)取樣。從有攪拌設備的罐中取樣(流體或經(jīng)加熱可變成流體的瀝青),經(jīng)充分攪拌后由罐中部取樣。
瀝青取樣器規(guī)格:500ml、1000ml 材質(zhì):不銹鋼和聚四氟乙烯 并有液體瀝青盛樣器可供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