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電產業(yè)橡膠雜件的貯存
貯存條件
(1) 溫度
貯存溫度應在30℃以下,最好在15℃以下,制品至少應距離熱源1mm以上。低溫貯存的制品在該溫度下裝卸時應小心操作避免將它們扭曲。在投入使用前,應于室溫充分停放,使它們的溫度升高到接近環(huán)境溫度。
(2) 濕度
不應將制品貯存在潮濕的貯存室內。貯存時不應有濕氣凝結。貯藏時不應有濕氣凝結。貯存室相對濕度不應大于80%。
(3) 光
制品應當避光,特別應避免太陽光的直射和使用具有高紫外線的光源室內照明最好用普通的白熾燈。
(4) 臭氧
貯藏室內應不使用任何能產生臭氧的裝置,如熒光燈、水銀氣燈、高壓電器、電動機或其他可以產生電火花或無聲放電裝置。應隔絕可能通過光化學作用生產手癢的可燃氣體或有機物蒸氣。
(5) 形變
存放的制品不應被拉伸、壓縮或使之產生其他形式的形變,決不允許用細繩、鐵絲等將制品穿栓懸掛。
(6)接觸污染
1. 液體、半固體材料
制品在貯存期間,不允許同酸、堿、溶劑及油脂等液體、半固體材料接觸。
2. 金屬
制品在貯存時不應與某些金屬,特別是銅和錳接觸
3. 隔離粉
任何一種隔離粉都不應含有對硫化橡膠有害的組分。通常允許使用的隔離粉是滑石粉,細粒子云母粉。
4. 粘合劑
所使用的任何一種膠粘劑、表面處理劑,都不應對硫化橡膠產生有害影響。
5. 容器、包裝和覆蓋材料
任何一種容器、包裝和覆蓋材料,都不應含有對硫化橡膠有害的物質,如環(huán)浣酸銅、雜酚油等。
6. 不同橡膠
應避免不同種類或不同配方的橡膠制品互相接觸。
7. 生物危害
應注意防止某些動物,特別是嚙齒動物的傷害和污染。應防止某些蟲類或霉菌在制品上生長。
(6) 清洗
制品需清洗時,可以用水和中性洗滌進行洗滌。然后在室溫下涼干。但禁止使用研磨劑及三氯乙烯、四氯化碳等溶劑清洗制品。
(7)存貨的循環(huán)
制品在倉庫的停留時間應盡可能短。制品應循序的方式進出倉庫,以便使倉庫中留下的總是最近制造或交付的產品。
二、雖然光電產業(yè)橡膠雜件一些常規(guī)性能是廣為人知的,但是也只是個大概,任何細節(jié)性的性能都是要通過檢驗,當然我司也可以給出相對專業(yè)性的建議,都是通過一步步的檢驗得到的。
以下是具體的一些檢驗過程
首先根據(jù)GB/T 2941——2006規(guī)定的方法在成品上切取
如過無法制備出適宜的試樣,就在尺寸合適的試片或試驗膠板上切取試樣
試片或試驗膠板應使用與制造O型圈同一批次的混煉膠
并且在與制造密封圈相同的條件下模具,
對于允許使用不同規(guī)格試樣的試驗,對每一批產品和任何對比試驗試驗應使用相同規(guī)格的試樣
除非另有規(guī)定,應在(23+/-2)℃下進行試驗。
三、GB/T9788——2008《液壓傳動旋轉軸唇形密封圈設計范圍》規(guī)定了旋轉軸唇密封圈結構設計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尺寸符和國標的旋轉軸唇形密封圈的裝配支撐部、主唇、副唇、骨架彈簧等的設計要求及尺寸系列。此外,還給出了常規(guī)設計的主要參數(shù)和特殊設計參數(shù)和特殊設計參數(shù)(如唇口回流形式設計等)。適用于安裝在設備中的旋轉軸端,對液體或潤滑脂其密封作用的旋轉軸唇形密封圈,其密封腔壓力不大于0.05MPa。